“洪尘不去跑通告去演话剧?他是怎么想的?你就由着他?”王耀把葛晨叫到办公室,质问最近的情况。
“经理,洪尘上一个兰博基尼的广告比其他二线演员一年赚的钱都多,现在演一个月的话剧也不影响吧。”葛晨面无表情的解释道。
“我说的是兰博基尼广告的事吗?我说的是这一个月通告的事,这一个月你让他跑几个商业活动,在几家大公司的开幕式上露个脸,也能赚不少钱!”
王耀是娱乐公司总经理,典型的商人,做事情考虑的是商业利益。
他认为洪尘在话剧团表演纯粹是浪费时间!
洪尘不这么想,他完全是因为想在舞台表演,正好有一个月的时间空闲,赚钱倒是其次。
葛晨又说道:“经理,就一个月而已,这事您就别操心了,后续我再安排一个广告,收益也不低的。”
王耀皱了皱眉头,冷哼道:“上次兰博基尼的事,我就觉得完全可以用他的英雄事迹做宣传,接各种通告,你们不愿意,这次《诛仙》的剧本也一样,葛晨,你到底怎么想的!”
自从上次兰博基尼事件,王耀就让葛晨以此为抓手接广告,狠圈一笔钱。
不过葛晨和洪尘沟通后,洪尘果断的拒绝了。
这是属于消耗自己人品的行为,做了一件好事再不停的宣传赚钱,本就有几分不合适。
到时候各种广告都是他开车和飞机并驾齐驱的场面,只会引得观众反感。
“经理,我们能持续为公司带来收益,而且比同期B签艺人要高很多,后期也会一直保持,这就是我的想法。”葛晨爽快的回答道。
对此,王耀也无法多说什么,因为事实如此。
只不过,在王耀看来,葛晨有些浪费洪尘的商业价值,因为如果把洪尘培养起来,妥妥的就是一线的商业明星。
王耀不知道的是,这些都是洪尘的本意,葛晨只是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而已。
也可以说,葛晨非常适合洪尘,她知道洪尘要的是什么。
两个人对话结束,葛晨离开了办公室,王耀望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
......
京都话剧院,洪尘已经和这里的人很熟悉了。同时他的演技也获得了大家的认可。
早晨,洪尘和文兰两个人来的最早。
文兰穿着一件淡粉色绣花旗袍,高高竖起的衣领尽显纤细的脖颈,似露非露;两摆岔开到膝盖处,缝隙里一双笔直修长的小腿若影若现。
充满了古典的味道。
“你穿旗袍很漂亮啊。”看到她过来,洪尘笑着说了一句。
这是洪尘第一次见文兰穿旗袍,确实有一种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嗯,我有好多件旗袍,是不是看起来太老派了。”文兰说起话来很温柔,声音也很软。
洪尘通过和大家聊天知道,文兰的母亲是一名京剧演员,曾经也是名角,父亲是京都一家京剧团的团长,当年也曾是让人羡慕的神仙眷侣。
不过文兰的母亲觉得练习京剧太苦,前途又有些暗淡,所以才让文兰学习话剧。
文兰的气质加上他父亲和话剧院院长的关系,于是文兰很轻易成了京都话剧院的招牌演员。
“不会,很漂亮。”洪尘真诚的赞赏一声,倒让文兰有些不好意思。
“我很喜欢旗袍,也喜欢一些有韵味的东西。”文兰又是温声细语说道,“就比如你的那首《青花瓷》,我就很喜欢。”
“是吗?”闻言,洪尘开心的说道,毕竟是被人恭维。同时他在心里默默感谢这首歌的原作者。
他看向文兰,满是古色古香我见犹怜的气质,在这个现代化的世界,想不到还有这种充满古典韵味的女孩。
“哈哈,那不是我写的,我只是唱出来罢了。”洪尘说了句模棱两可的话。
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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