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摇光看着目前的茶杯,喝了一口又放回去,她开始打量季桃。
十二岁还是个孩子的年纪,梳着利落的发髻,两鬓都有碎发垂落,毛绒绒的柔化了几分戾气,五官还没有长开,却也能看出一些雏形,以后应该会是一个阳光大男孩的。
摇光轻笑一笑。
他穿着的长衫是一件底色为藕色的衣衫,上面有一些暗色的花纹,衣领与袖口都是黑色的,腰间围着一条灰黄色的腰带,被缠了好几圈最后草草地打了一个结,末尾就那样随意垂在腰间。
从摇光的角度只能看见他露出在桌下的灰黑色底裤,宽宽松松的,下摆整齐的扎进黑色的靴里。
这么一看,倒像是一个十二岁的少年人该有的样子,聪明好学,每天都有练武,生活朴素自律。
不错。
摇光仰头喝尽杯中水,对季桃说,“时间到了,你决定好了吗?”
季桃应声抬头,看着摇光,兀自坚定了目光,他决定开口说话了。
“我想跟着你。”一开口就决定了方向,摇光挑挑眉听他继续说,“我是一个孤儿,从小跟着一群乞丐长大,混在大街小巷里,有很多不好的陋习,也不识几个大字,每天都在为了吃饭和睡觉而费尽心思,并且自私自利,还卑鄙无耻,骗人骗财这都是家常便饭,当然也被打过,打的浑身都是血印,躺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
摇光静静地准备听他讲一个漫长的故事,可是这个开头还是让她皱眉了。
“这样的我是不是一个混蛋呢?可是!两年前我遇见了一个温柔的人,也许是老天的厚待吧,把一个要病死的秀才送到了我的面前,我遇见他的时候他才二十三岁,正是大展身手的时候啊,可他却浑身是伤的倒在了我住的破庙里,他拿出了浑身上下所有的银钱与贵重物品交给我,求我救救他,我收了他的钱想着只要不饿死他就行,却不想从此以后我的人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我留他一起与我住在了破庙,待他身体稍微好了一点之后,竟然开始教我读书认字,还要教我礼仪,让我收拾收拾自己,多可笑!我就是一个乞丐罢了,做这些干什么?但是耐不住他天天的唠叨,我想把他扔出去,他却温柔地对我笑,我居然忍不下那个心,后来我终于受不了了,就答应他,愿意学习读书认字还有教养礼仪,他呢当然很开心了,不仅温柔地教我这些,还给我讲各种各样的故事,让我知道了外面的世界究竟有多精彩,他又开始劝我习武,他自己虽然不会,却也读过几本有关的书,就开始口头指导我练武功。”
“可是好日子不常有,他很快就被追杀他的人发现了,他自己也发觉了,可是他却不告诉我,那天就像往常一样,他让我出去卖掉一些他写的字换几个钱,而他却独自一个人面对那些杀手,等我回去的时候,他已经倒在了血泊里,旁边是他用血写下的几个字。”
“字写的歪歪扭扭的,一点都不好看,我趴在地上看了好久,才认出来。”
“他写的是:快走,快离开这里。”
“在生命的最后依然惦记着我的安危,这份守护是我第一次遇见,我真的很珍惜的,可是却那么快就消失了。”
“我那时就发誓一定要找出来是谁要杀了他,想给他报仇,可是等我查清楚后,只能放弃。”
“我查出来的正是当时李百京带领着的李家。”
听到这里,摇光感兴趣的挑眉,继续听他讲述。
“秀才的身份也不一般,我当时只知道秀才姓李,叫做李织云,却没想到他竟然会是是李百京那个著名的大哥的小儿子,换句话说,他就是李书好老先生的嫡孙子!”
“李百京下抹杀了他,我遇见他时他刚好从一波杀手里逃命,但是,最终还是死在了李家手里。”
“我想报仇!我求求燕公子您能收下我,总有一天我会替秀才报仇的!”
季桃说完了,摇光却惊呆了。
李织云。
真巧,她认识这么一个人,一个已死之人。
魏摇光捏紧了拳头,愤怒慢慢地从心口往上蔓延。
掐着手心,摇光笑道,“好!我刚好想搞垮李家,一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