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说,涵涵结交一些小伙伴,也没什么不好的,又不是‘耍朋友’,自己以前和现在,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
脑子里,经过一小段时间的‘天人交战’。
顿了顿,王小凡笑道,“有的,涵涵。”
先做出肯定的回答,之后,王小凡承诺道,“各位小朋友,幺幺这一副假腿,只是我的实验作品。接下来,其他假肢,也都会的。王叔叔在这里,向你们承诺,你们都会有手有脚,和健全人一模一样!”
“噢耶,粑粑万岁。”
这是涵涵、歆歆叫的。
“王蜀黍万岁,涵涵万岁,歆歆万岁!”
呃,这是三百多个小孩叫的。
他们中有一多半,都身有残疾。
即使,表面上,他们一个个的,看起来乐观开朗。
实际情况,不管怎么掩饰,这群小孩,都会有或多或少的自卑,更别提身体上的残疾,带给他们生活上的不便了,而王小凡此举,无异于是又一次的拯救了他们。
还是那句话。
男子汉大丈夫,言必行,行必果!
已经有了一个成功的范例。
等到王小凡再一动手,只花费了两天时间,近两百副,和幺幺身上同等质量的假肢,被王小凡造了出来。
穿戴上后,他们真的变得和正常的小孩子,一般无二。
但。
也正是因为这件事,引出了一丢丢的麻烦。
由于上次的‘招聘事件’,哪怕热论已经退却了几天,却让还未建成的风雨亭小区,暂时变成了人们关注的一个重点。
或者,更加准确来讲,是吸引了一些记者的关注。
一连好几天,在三百多个小孩,居住地方的外面,总有几个记者,在那里用他们的照相机不停地偷拍着。
而这些人,王小凡虽有发现,却并没有驱逐他们。
其一、这是这些记者的工作内容之一。
其二、是这些记者,并没有太出格,写得东西也是偏中立,或者是为这些小孩发声的。
饶是如此。
等到这些记者,看到原本残疾的小孩,一个又一个活奔乱跳后,他们都被惊呆了。
再稍一打听,便得知,是风雨亭小区的主人,弄出来了一种高级假肢。
除此之外。
就造出这种‘仿真假肢’的本人,也就是王小凡,也不太将这件小事,放在心上。
从而导致,这件事,被迅速地发酵、传播。
然后。
似是被什么人压下了这等新闻。
还未等这消息,被大量传播报道,有人就找上了王小凡。
一日。
白天,上午。
王小凡一家子,刚一出门,就撞上了一个挺着大肚子的秃头男,他笑呵呵的说道,“王先生,聊一聊吧?”
撇头。
等看到对方,王小凡再稍微一算,便知道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随即,脚步不停地,准备上车。
见状,大肚秃头男急了,他道,“王先生,我司,愿意出三百亿,买断你的假肢专利。以后,每造出来一副假肢,你都可以抽成20%。怎么样,要不要考虑一下?”
“不买,滚蛋!”
原本,大肚秃头男以为,面对这价钱,王小凡怎么着,都会考虑考虑,或者,和他讨价还价一番,不曾想,一张嘴,就是粗暴且严厉的拒绝。
说起来。
大肚秃头男也是一有钱人,净资产身价过百亿的那种。
被如此的‘羞辱’,大肚秃头男怒了,他冷笑道,“我看,王先生,你还是考虑一下吧。否则,我无法保证,会发生什么哦。”
“你看你的妻子、女儿、儿子,都长得这么漂亮、这么可爱,你应该也不希望,他们会发生什么意外吧?”
此话一出。
王小凡笑了,哈哈大笑。
笑声传出,反而是让大肚秃头男,感觉到一阵阵的头皮。
ps:本章稍晚修改,大家可明早再看,抱歉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