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普通的夜,予辉的房间里传来了一阵阵吵人的动静。
我推门进去,着实吓了我一跳。那场面,就象刚刚经历了一场激烈的争斗:棉被滚落在地上,予辉浑身是汗地坐在床头,脸色如同日光灯下的白绢。我赶紧握住他的手,冰凉的似乎已经没有了知觉,他说刚做了一个特别真实而可怕的梦。
梦里的他不知为什么会站在一面破碎的镜子前,对着镜中遍体鳞伤的自己不停地流泪,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里面伸出来一只好象杨树枝般干枯的手把他抓了进去。接着,遇到了一个白髯的老者,说予辉拿了他的手表,让他交出来。在予辉一边急的掉眼泪,一边胡乱的东翻西找时,又一次见到了那个镜子中的自己,他手里紧紧地握着一只金灿灿的手表,一步一步向他走来。
这样的梦就算是被他这么不疼不痒讲出来,我都能冒出一身尖硬硬的冷汗珠儿。随后我披上衣服,陪他到楼下去透气。
“亏了家里的空调,这大晚上的外面还是这样热,像是火焰山!”我一点不怕吵到谁家休息,很大声地说。
予辉好象还未彻底摆脱刚才的梦境,站在我对面看着我也不说话。我看这形势,不紧紧裤腰带拿出点绝活儿是不行了,于是我把昨天在网上看的笑话讲给他听。
我用怪怪的音调演绎着两个中年人的声音:“在法庭的一次听证会,法官问被告:‘你给我老老实实地交代!你是怎么把原告家的保险柜撬开的,要知道它有最先进的防盗装置。’那个被告说:‘对不起法官大人,关于这方面,我不能告诉你。’法官接着说:‘现在证据确凿,如果你肯坦白,也许会减刑,让你提前1年出狱。’被告很不耐烦的回答:‘不用了,我愿意服从法庭的判决,因为对于刚才问的问题,我不可能告诉您。’法官说:‘给我一个理由!’”我停顿了一下,想让予辉对我说的有所注意,因为我发现他还是那副呆呆的表情,我问他:“你猜被告回答了法官什么?”
“不知道,你说。”似乎他有了些兴趣。
“被告说:‘因为我要为出狱后的生活提前作打算,我不确信现在在庭上的人没有我的同行!’”
说完结果,我自己先是咯咯的笑了两声,随即又被予辉那漠然的神情击倒了,显然他对那个被告的回答不感兴趣。他像是不想让我再尴尬下去,唇角勉强的向上抬了一下。可是这样的附和让我觉得自己热场的功夫很差劲,更尴尬了。
于是,我也不再说话了,陪着他在周围瞎溜达,待这夜过去了大半,他开口了,“你说这梦里的事儿,成真的多吗?”他貌似不以为然的问道。
“这个……人家不说这都是你日里所经历或是在脑子里出现过的事情吗?做梦是大脑对白天思绪的梳理……但也不一定有道理,你别瞎想了。”我开解他说。
“嗯,应该是。咦?那可是紫薇?”他抬起头看着夜空。
“我看你是封神榜看多了吧,做的梦也是七扭八歪的。那就是颗……那个……总之就是颗很亮的星星啦!”我尖脆的声音在空中打了一道弯,划破了星际朗朗。
“紫微属己土,系北斗帝座,诸星枢纽,化气为尊贵之星,为官禄宫主。在数专司爵禄,有解厄、延寿、制化、涵盖、包容之力,诸宫皆能降福消灾,可消除百恶……”予辉和我念叨着不知从哪里瞧来的东西。我此时已经睡意重生,香寝还复,不理解的一字一句,就不想图个明白。所以装作晓得,心已驾云来到神手中的那簇罂粟花前。
那时,他对星相学很感兴趣,总会到处学来一些古怪的话讲给我听,还把父亲书房里的《易经》抱到了自己枕边。我以为它会是那种能让人走火入魔的“法器”,进去了就出不来了,到落魄的时候,截根竹子,挂个蓝布幡,混口饭吃?在电视剧里看着神道儿,可不想现实生活中自己变成那天桥上衣衫褴褛的角儿。
大约磨蹭了快十分钟,我煞费苦心的绕啊绕,把他从小道带回了家门口,想让他记得他也是个有家的孩子。不想他却突然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哈哈,咱俩快上楼吧,要不爸妈一会儿醒了瞧不见咱们,以为让人绑架了呢。”
“啊?嗯!说不定现在正有什么黑衣人躲在角落里直勾勾地看着我们呢。”我灰涩涩地配合着他的玩笑,心里却想:天哪,哭也是你,笑也是你?之后,我们没再逗留,赶紧上了楼。
外面的天已经有些朦朦亮,几大块青铜色的云彩堆在远方,不住地拖动自己那硕大而轻盈的身躯。渐渐地,曙红的太阳从那里抬起了头,拿我家的屋顶开着金艳闪闪的玩笑。
父亲是一家国企酒店的高管,托市场经济的福,家里的经济条件很好。母亲原先也是酒店一个部门主管,后来由于奶奶爷爷和姥姥岁数大了,需要经常有人去照顾,所以,就办了停薪留职。除了家务活,每天还要往返奶奶和姥姥两个家,所以,在家的时间不比父亲长。即便是这样,也从未让我和予辉的手沾过多少家务。
我们住的地方还是要再浓重一笔,我家住在泰来花园五号楼,周围环境和设施都比较不错。虽然没有露台,但房子相当大,各个房间都特别宽敞。而且,采光也非常好,这所房子对我来说,最深的印象就是“大”,平时父母不在的时候,尤其是晚上,空旷的很,也单调的很。家里上下两层加在一起可以超过学校六个教室,奶白色竖条实木地板是我家当时的独有标记。四壁连顶涮的涂料也是白色,只是后来又做了鹅黄的朗革印花。这所房子另一个特点就是两层之间无间隔的通顶,抬头望向二层的顶灯,开呈梨花状,一分为七朵,最中间的一朵放得揄芬摛藻,日光散去,它的姿态便愀然上演。再聚焦客厅,弓型的咖啡色象皮沙发是整套房子最抢眼的物件,即便是谁听说了这是件F品,也只需要用他的指尖触碰那细腻的纹理,一样会让这个人在瞬间宛如置身于一片秋光暮意的北非草原之中。这件尤物恰巧落在满色秋红的方型地毯上,这是父亲从一个印度商人手里卖下的样品,它的剪裁妙如天工,颜色也很正。对面的隔板墙前是一组无线连接的日产音响,同样亦成白色,墙壁内嵌着造型各异的六格储物台,方方长长,大大小小错落有致。记得那里摆放的一瓶NV级的K
ug?G
a
d,多年以后戏剧化地成为了我此时此刻喉舌中的最爱。
绕过了它就是父母的卧室,这里处处挥发着甜蜜与温馨,迎面而来的是一张中式的全铜制妆台,你若是贴近它便能嗅到铜器特有的青涩味。白铜包镶三边,单把顶端留出来。听父亲说是我太奶奶传下来的,是件宝贝吧。在这件古董的左边,是张黑白格子相间的软床,因与地面的落差不算大,又没有床帮,在我们还小的时候还常常被它绊倒,吃尽苦头。但你若是在它上面躺上这么一小会儿,再顺便享受着透过旁边窗子翩翩散落的日丽或是桂香,我打赌你立刻会跌入最黑甜的梦境。撇下床前的电视,单看妆台右手墙上的一幅巨大的油画,那是希施金的仿制品,由于先进的制作工艺赋予了它最本色的精神,使这间卧室的气氛又多了份原始的自然香。
从他们的温存中走出来向左手边望去,是一面落地勒花玻璃拉门,顿顿美味就是从它身后厨房出生的。也仅仅是这里免疫了屋内通体的精致的修缮,有着婴儿蓝色的吸顶小灯把这个圣洁的区域渲染得十分燮意。
拉开父母卧室右手边的磨沙小门,这儿是对于每一个家庭来说最必不可少的一处设施,里面昏黄的光亮会让你立刻进入放松状态,那样的爽快与惬意会让你临时甩掉任何的绮怨和疲惫。不错,这里就是卫生间。虽然如此描写至少有“八十六字”之多,但为了纪念其在我记忆中的美妙,乃是我今生无法重临之境,甘愿费些墨水,聊以**。
通向二楼的U型扶梯正对着大门,位置在卫生间的左手。如果你可以运用你过人的思维能力去想象:当你站在跃层之上仍能对楼下的一切一览无余的话,就会隐约的了解造就方家兄弟二人开朗和晦涩原因了。还有两间就是予辉那间充满儿时记的楹所和我那间拥有无限天际的书房。
“今天的天气还算爽朗些?”不知予辉什么时候起来了,站在我屋门口。
“怎么?”我朦胧地问。
“一会儿就有的发挥了。”
“大伙儿都去吗?你可别又诓我。上周的今天你就说天昊呀、苏美呀什么的都去,最后没一个人来。”
“这次是苏美挨个通知的,九点在外院门口,错不了。”
这天应是那年八月里最风和日丽的一天。父亲上班去了,母亲一早就去姥姥家了,寂漻的家中只能听到我俩的声音,等着一会儿去篮球场的会战。予辉现在最关心的就是这件事情的可信程度,而对于昨晚发生的事情,就象从没有发生过似的,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
“那就快收拾,差不多该走了。”我们带上要换的衣服,装好了钥匙,朝着外语学院出发了。它坐落于广场北路,位置在新华的西面,和我家只隔了三条街,场馆的设施也是比较好的,所以平时我们手一痒就要去捧场。直到踩着了自己的影子,才感觉外面比想象的要凉爽些,看来上帝今天对我们格外仁慈。我第一个蹬上了车子,冲出楼群,沿途的风景诱人非常,两边为清一色的西式建筑,别墅庭园,湖石泉溪,碧草芳径,铜塑铁篱,都是民国时期留下的产物,与粗枝大叶的古槐构成极和谐的图画。尤其是这样的季节,阳光在叶缝之间穿梭,在和大片的槐阴争夺着极疏小的位置,跳跃在行人和院落的皮肤上,灼热与清凉默然相会,契合无间。石砌的围墙斫削于历史的沧桑,留下血泣的烙印。抛开民族意义,重新审美在我们的眼里,遽然沉沦一番“余花落处,满地和烟雨”的境地。
与这样诗意的情景相会,时间总会显得仓促。眨眼间,外院的幢幢魅影宛然眼前,门口熙来攘往的人流里没有一个熟悉的身影。抬头望向尖顶主楼上内嵌的古钟,已经是九点了。我盘算着大伙是不是都没有来,予辉却认为这又是我的一次纰缪。但已经来了,还是要进去看个明白,就算打不上球,欣赏一下这儿的风景也是好的,于是我们推着车子一步步的向更深处走去,心灵随之就漫步在这一片不啻**而又清新的气氛之中。我们先是路过主楼前的一座可以被五十人环抱的水池,它原本有着大理石本色的苍白,但由于冬砺夏磨,历尽寒暑,便被赋予了更多的神采。它的周圈排有一十二棵粗壮的水柱射向上空,不断地冲击着高度的限制,落下的水花并分成把把尖刀破入水面,清脆得很。在池水的中央,拔起又一座平台,上面站着圣子的石像,样式力求13世纪罗马雕塑的天然浑厚。他斜过一肩,使壶中的水倾泻而下,蜿蜒流淌,让这座平台看上去好似束上了一条水帘裙子。水声的交杂和成悠扬美妙的合唱,把冰凉带给每一个过客。那股清爽在喷涌的同时,水花四溅在近人的脸上、手臂上,衣襟上,使人们那躁热的心得到了舒缓与释放。
走过了那座水池,我们继续前行。不知不觉已经置身于整片的歌特式建筑之中,楼宇栋栋相叠,大路小径条条相织。路边种植的是清一色的白杨,很干净,同时也符合这里的色调。你若伏耳倾听,浪漫的音符如同层层薄纱飘进你的心灵。这里的每一处都恣意着威廉式歌剧的影子,宫闺婉娈又不失酣畅淋漓,令人流连忘返。我与予辉时常会在这里驻脚感叹,庆幸我们身处的孑然之境,周边文化气韵的陶染对我们审美的关怀和影响又岂止绕梁三日。
拨开重重旖旎,眼前一片廓然好景。这里的篮球场和足球场是相连的,虽然隔了张铁网,但丝毫不影响视线的畅通。走到近前,近十多个篮筐都已经围满了人,眼前密密麻麻,也分不出谁是谁。于是我们决定把车锁好,先进去再寻这帮球瘾的下落。刚一只脚踏进了球场,一对臂膀就朝我搭了过来。戴俊臣指着场上场下,对我们做出了很严肃的表情:“太晚啦,就等你们倆了,我知道连你们班里最爱睡觉的萧贞贞同学都来了,你们怎么这么爱耍大牌啊!”
我们和大伙陪了不是,突然发现在众多的熟悉面孔中藏着一张陌生的脸庞。在我正悱恻之时,苏美赶紧过来介绍,才得知这女孩正是她的亲妹妹戈瑶,因为马上就要到新华上高中一年级了,以后都是校友,所以借这次机会和大家见个面。
瞧着她这张脸,我似乎在几千年前就见过的。当时给我的震撼不只是一点点,她有着足以倾城的美丽:一对弯眉如朱台琴弦,闲置亦生绕梁之音;她的双眼如漓江春水,澄莹清澈,一屡轻风吹过,在眼角送出千万缠绵;从通直的闭梁到鼻间两翼好似古笻精裁,巧夺天工;那一只珊瑚小口,吞吐香径;一头乌黑过肩长发,不时丝丝随风送到唇角,却被玉手一只卷回耳边悠闲;好一副珠翠面容,羡煞群芳。
“这就是予辉和予凡,认识一下吧。”萧贞贞对戈瑶说。
她不好意思地看着予辉,“你叫方予辉?久闻啦。”
我的心好像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予辉把手伸了出来,一句你好,很礼貌地做了回应。我也把手伸了出去,谁知张释是早耐不住球瘾了,一把把我拉了过去。
“有完没完?介绍了你哥不就和介绍你一个样吗?还磨蹭什么?”
我迅速地抹去脸上那份贪恋,又看了她一眼,转过身,和张释一步一闹地走开了。那时我想,她的手,应该如绸丝冰滑吧。耳边好似响起那首《踏莎行》,可笑的是并非晚风是晨风,不是秋怨是朱怨。
那天,在回家的路上,我和予辉谈了好多,我的嘴一直没歇过。予辉可以看穿我的心事,但他不愿诘人所思,就那样,安静地听着。
转过天来,我和予辉去赴一个重要的约会——跟萍湖书屋的老板谈收购旧书的事。这件事是我们最近在家里一直商量着的,以前的不少好书有许多都没有再版,像什么《四国商志》、《同义词源考》之类的。还有一种是再版不如老版编著详尽和权威的,如《人间词话手稿批注》、《山海经考》、《芥子园画谱》之类。先不说这都是极有阅读价值的好书,就是拿来专做收藏,也是大有裨益的。所以只要价格合适,就希望可以大量的收集。萍湖书屋现在的老板姓周,是个三十出头的年轻女子,她自己说是北大中文系毕业的研究生,正在攻读文学博士,对书文有着强烈的热爱。由于我们总去借书,所以,一来二去的就熟了。这收旧书的事情,也就除了价格,剩下的都已经做好了沟通。我们揣好了钱,打着“必胜”的旗号,蹬上自行车飞驰在银灿灿的柏油路上。
这家书店背向着新华北门,也就是与紫金山路平行的萍湖道上。在萍湖路上做买卖有很久的历史,据说自明崇祯始,这条路就以经营百姓货物出名。而其中的静林书舍、魏记风筝以及苏三表行在这条街立起了经久不衰的牌坊。久而久之,这三家店就被称为萍湖路三宝。而这萍湖书屋就是静林书舍的现代版,不少陈年的宝贝都被当做压箱底的玩意儿贡着呢。
我和予辉各自盘算着一会儿将要发生的情况,毕竟我们都还是学生,为免麒麟皮下露出马脚,这应对之策还得早想好。我骑车喜欢往前蹿,予辉稍稍落后一些跟在后面。我们不时地双眸相觑,想说的话刚要开口,却又被一阵阵的热浪打回到肚子里面去。就这样反复几次之后,索性加快行程,什么也不去再多想。只是不争气的不只有天气,在路过新华的时候,予辉突然叫我停下。
“怎么了?”我停在边道旁回头看着他。
“车胎好象没气了。”予辉说话蹲了下来,左手扶着车座,右手捏了捏车胎,冲着我点了点头。
虽然和周老板约定的时间还有整整一个小时,但这大热的天,我还是恨不得赶紧骑到书店,坐下来让冷气吹个痛快。可偏赶上个不中用的,得!找地儿打气吧。我们推着车子围着周边几条路打听了半天,也没见到修车摊。在这样的酷暑里,我俩的身子已经如大雨淋过一般,还冒着热气。看样子,当前之急是务必找个地方歇歇,要是还能在手里捧碗刨冰那就太好了。我们碰了一下主意,觉得是个救命的道儿,于是,我们把新华中学的正门定作稍后的见面地点,他去找打气的,我去寻刨冰摊。
毒辣的太阳快要把我的头发烤得发焦,我每走一步就试图找到一个能让我凉快下来的借口。庆幸的是,在不远处的一个胡同口,我找到了我想要的东西。
“老板!来两碗刨冰!不,不,来三碗!两份要小豆的,一份要红果的。”
我交了钱,老板用三个碗大的小薄皮塑料桶装好刨冰递给我,我先接过来一桶迫不及待的大口大口吃着,不一会就被我报销了,我还想接过来第二桶,这时,只听身后突然响起了吵闹的声音。我本能的回头望了望,是一群人在吵架,不一会儿就动起手来。我是个爱看热闹的,说起来,像这样的市井风波对于我来说远比那些竞技体育看着过瘾。于是,我对老板说刨冰先放这,一会在拿。便三步并做两步,溜着墙边来到了近前,闪到一个角落定睛一瞧,果然这回没让我失望,六对二。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而且这人一多了,动起手来就有点儿乱哄哄的,天昏地暗,不知道谁是谁了。我在心里连呼过瘾的同时,也为那抱头挨打的两个人捏了一把汗。这才刚看出来,那两个人虽说我不认识,但却都穿着新华中学的校服,那么不出意外的话,就应该是校友了。我是该走掉还是应该上去帮忙呢?正在心里犹豫的时候,予辉骑着已经修好的车子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没工夫和他细谈,只是简单地说了一下情况,问他应该怎么办。
“毕竟都是新华的,又是在校门口,不能让他们出事。咱们去把人拉开吧!”予辉把车靠在墙上,拉着我就要走。
“这些人还不知道是哪来的混浑儿,不像是学生,我担心劝架不成倒把自己搭进去。”我拽着他不让他去。他犹豫了一会儿,没再坚持。但我看得出,他是不想再看下去的。他和我不一样,他看不得谁被欺负,心里会很别扭。
于是,我拍着他的肩说:“先吃刨冰,吃完了再走,时间也差不多了。”我正准备去拿刨冰桶,却被一个大胖子堵在跟前,应该是从那群人里筛出来的。
“你们,哪的?嘀咕啥呢?想帮谁?”他说话不是很清楚,好像嘴里含着块热豆腐,不过很冲。
“没,路过,路过。”我连忙解释,生怕吃了亏。可他没再说话,过来就扯我的衣服。我虽然对他如此的行为有着格外的冲动,但还是把火气压了下来,说:“有话咱好好说,别动手好吗,啊?”
予辉狠狠地抓住他的手,说:“放开我弟弟,把手松开!”
“噢?还是对孪生,我就不放手你看怎么着!你弟弟,我打的就是他!”说话一个耳光就扇了过来,说时迟那时快,予辉一伸手把我推到一旁,而那一掌重重地落在他的脸上,倒退几步,我一看哥哥挨打了,怒火心中烧,再也按不住了,整个人就像疯了一样冲上去,抡起拳头就去跟他豁命。
没有几个回合,那胖子就撑不住了,一面喊来人,一面窝在墙角里用手捂着头。可他的那帮兄弟就像是着了魔,杀的兴起,停不下来,根本就顾不上他。予辉过去劝架,却不知道被其中的哪个一脚揣了出来,他站起来又要去,我连忙过去拉住他,告诉他我有办法。他眼看着我跑去拿回两桶刨冰,因天太热,实际都快成冰水了。我站到高台阶上,大喝一声:“嗨!哥几个,快败败火吧!”
我一手一桶将刨冰水抛向天空,冰水似闪着金光飘洒下去,底下的人顿时都清醒了。浑身湿透的他们,有的撩着自己的衣服,有的弯下身子折腾着自己的头发,有的干脆坐在地上。不过,这样的安静没有多长时间,几双怒冲冲的眼神像离弦之箭一般朝我射了过来。这让在一旁鼓掌叫好的予辉顿时觉得大事不妙,便用手不停地拽我的胳膊,低声说:“嘿,你有点过火了,怎么不和我商量。”我是心里有数的,所以根本没有理睬他,依然站在高台阶上,对着下面一个最魁梧的人说:“你!那个傻大个!长嘴是让你说话的,不是放屁的!长手是让你吃饭的,不是打架的!”我从上面跳了下来,走到他的面前,装着毫不在乎地样子看了他一眼后,用手戳着他的肩膀,学着刚才那个胖子的语气说:“你们,哪的?”
我猜我的举动肯定让予辉担心坏了,他现在心里会在想:予凡一定是疯了,刚才那个胖子行动迟缓,脑筋也不灵光,又是咱两对一个,所以才会这样轻松。这一帮人可都是二十来岁的小伙子,个个机灵活现的,挨上一拳可不是闹着玩的。是天气太热烧坏了脑子吧?早知道就不该来凑热闹。他心里是七上八下,一时间想不到太好的办法,就从旁边捡起了一棵两寸粗的短木棍要迎上来帮忙。我留意到他的举动,心里在想:正好他这样风风火火地赶来,否则还不知道这戏怎么唱下去呢。
“你们想干什么?我看谁想再动手?怎么样,予······”予辉的话说了一半,就让我用手背挡住了他的嘴。
“这两个人是我的朋友,我想把他们带走,要是能给我个面子,以后去红场就提我的名字。”其实,我哪里晓得什么红场,都是从张释那听来的,好像那地方混混多,我想用狠话把他们唬住。听到这儿,予辉一下子就明白了我的意思,也在一旁指着那两个新华同学说:“哎,你们俩,还不快过来!”
他们果然被骗了,其中一个秃头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又看了看予辉手里拿的那根木棍儿,站出来说:“他们打了我弟弟,你说这事怎么解决?”
“什么怎么解决?你回头看看他们,不也让你们揍了吗?再没完没了,警察一到,大家都是要倒霉的了。”我用手拍着自己的脑袋,回头看了眼予辉说:“反正我们是进去进惯了,不在乎这一次两次的,要不然一块儿进去玩玩?”
那秃子一听警察俩字儿,一时愣住了,和旁边的那个大个子说:“那个,大哥......差不多今天就饶了他们俩,要是刚才真有人报了警,说不定现在警察在半路了,咱不是还有事吗,不如......”看得出来,这秃子有些怵阵了。
“我叫大虎,咱就算交个朋友吧,嗯?还是双胞胎呀,真俊。”大个子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冲我们笑,那笑声真难听,就像是有口水在嗓子里咕嘟。
于是,我们顺利的带着那两个校友朝马路对面走去,迈出了大约有三四十步,心里终于踏实了下来。那两个校友不停地用手擦着脸上的伤口,其中一个人的眼角不住地往外淌血,予辉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巾递给他。
“我叫徐超,他叫张迈,马上就高一了。谢谢你们啊!对了,你们再哪儿混?怎么称呼?”他开始和我们道谢。我抢着应答:“哦,我们哪也不混,也哪都混,呵呵……”
“我们再上上高二,咱们是校友。看你们有困难就来帮忙了,没有什么混不混的,都是情急之下编出来的。哦,还有那刨冰水,你们可别见怪啊。”予辉说。
予辉是想既然脱离危险了就没有必要再诳他们了,实话实说是他的一贯作风。可我还没过够瘾,一肚子埋怨。就在我们四个人都认为没有危险,放松警惕开始谈笑风生的时候,身后的那几个人又追了上来,绕到我们身前,挡住了我们的去路。
“还有什么事吗?”我站出来说话,理直气壮。
大个子双手叉腰,语气缓慢:“刚忘了请教两位,红场有个叫十三哥的你们应该认识吧?”
“十三呀,那种货色得往后排排辈,你管他叫哥,那叫我们什么?”我的话大得越来越不沾边。
“也就是说你们很熟喽?”有个叫大虎的往前跨了一大步,面带笑容地说。
“也谈不上,在一块儿共过一两次事。”我都懒得看他,以为是要请我帮什么忙。嘴上仿照着从《古惑仔》里看来的流氓语气,心里还暗自欢喜,嘲笑这傻大个果真是傻。
“哼!不错啊,小子,敢涮我是吗?我就是红场的十三!你可认识我?”突然刚刚被我们好打的那个胖子从人群里挪了出来,眼睛瞪的比灯泡还大,把浸湿的衬衣袖子往上一捋,露出胳膊上的一只老鹰刺青。
予辉见状顿时一愣,心里暗骂:予凡,予凡,真是粗心大意,刚只要说知道十三就可以,何必说的这么不留余地。
火辣的阳光晒到我的脸上,手臂上让我觉得痛极了,真想赶紧找个地方躲一躲,哪怕一会儿也好。这回子算是交代了,我再也没有什么应对的招术了,只恨刚才太大意,那么好的逃跑机会没有把握住,而这些人的眼光就像比那太阳光还要狠毒,让我觉得浑身又如枪戳。不过又一想,跑也跑不了,干脆把牙一咬,眼一闭,准备英勇就义吧。
“嘿!这么多人啊?”
不想视死如归的我,竟然因为这晴空霹雳的一喝保住了性命。我紧蹙的眉头似熨斗熨衣服样一下舒展开,慢慢睁开了双眼,看到从胡同里走过来一个人,后面还跟着十多个与大个、胖子这些人身材相当的家伙。
看到又来了这么多帮手,我的心顿时就凉了,当时已经没有自责,没有埋怨,真是心如止水,心如死水啊!不曾想当我仔细观望之后,又盼望转机。因为来的这人我认识,是那个在我心中有着恶魔撒旦般形象的霍子谦,当时还要我和予辉加入他的什么帮派,我没答应,对,就是他!要是他认出我,兴许能有一线生机。
接着,让我惊讶的是,他走到那个大个子面前,连招呼都不打一句,上去就是一拳一脚。大个子倒在地上好久都没站起来,看得出来他不是不能站起来,是不想站起来,他想必认为躺在地上会比较有安全感吧。
“你别误会,我这可不是欺负你人少。”霍子谦蹲在大个子的面前,拍着他的脸说:“...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