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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小开明:族群宽容政策与华裔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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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部长曾表示,华人舞狮没有本地色彩,若是改成舞虎,就有可能被接纳入国家文化。巫统政府的这一态度,不仅引起了华人的愤慨,更刺激了原本已处于衰落之势的华人舞狮活动的发展。对此,董总负责人之一的胡万铎曾讲道:“舞狮本来已开始在本国‘衰退’。但当时的内政部长丹斯里加沙里却批评舞狮不合国情,认为应改为舞虎,这句话引起华社哗然,并引为民族耻辱,激发起抗拒及自我振作之心。”结果,根据马来西亚龙狮总会的报告,仅在1990年当年,马来西亚就有多达3000个舞狮组织。据说一位舞狮团负责人还曾讲道,华人舞狮会被纳入国家文化,因为,他们舞的是狮而不是龙,龙才是中国的象征。这番话表明了,马来西亚华人可以接受政治上的去中国化,但却不会接受文化上的去华人化,以及针对政府的文化霸权主义政策既抗拒而又妥协的复杂心态。

    四、国家经济咨询理事会1985年和1986年,马来西亚经历了独立以来前所未有的经济衰退(1985年经济出现-1%的增长率),公共和私人投资的减少,迫使巫统支配的国阵政府为恢复经济增长,不得不调整实施了长达十几年的“新经济政策”,这就是在一定程度上放开经济,鼓励外国资本和当地非马来人资本的投入,以弥补政府因财政窘迫而大幅度减少的支出。与此同时,随着1990年原定新经济政策最终期限的来临,政府也在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方面逐步恢复与非马来族群协商的做法。于是,在1988年12月,成立了一个来自各族群的、有150名成员组成的庞大机构,这就是“国家经济咨询董事会”(the National EconoECC)。这个咨询机构,后来在国家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曾起到过一定的作用。马华公会也正是利用这一机构,提出了自己的经济增长战略构想,其所提出来的蓝图强调,新的国家发展政策的制定,最首要的是要建立在各族群“一致意见”的基础之上。

    五、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联合会在“小开明”的政策氛围下,早已涉足国内政坛的华人民间社团也在开始思考新的对策,于是出现了“施压”和“协商”两派的重大分歧,结果,受执政党马华公会支持的协商派在大气候下获得了华团的多数认同。这时国内族群政治的大气候是,一直以来在巫统支配下的国家政府内,由独立后一个时期内马来人与华人等非马来人的族群协商,到新经济政策时期协商之路的基本被关闭,再到国家发展政策时期协商机制的重新被开启。在这种背景下,国阵政府对华团释放的最大善意就是在1991年10月17日,社团注册官终于签发了申请达10年之久的“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联合会”的注册准证。这个组织被认为是马来西亚华人民间的最高领导机构,其总会长一职则标志着华裔族群的最高民间领袖。首次民主选举的结果,代表协商一派的林玉静当选,算是顺应了当时国内基本的政治潮流,也可以看做是华裔族群对“小开明”政策的某种善意回应。就其所倡导的“协商”立场,总会长林玉静在接受专访时说出了如下颇耐人寻味的话:“如果压力能解决问题,马共头子陈平早已经当了总理。”“出卖华人利益?华人究竟还有什么可以出卖?”“近路走不到,多走两步,远一点也是没有问题的。”行动党秘书长林吉祥则针对“华人究竟还有什么可以出卖?”一句话,明确否定其背后的哲学与态度,认为,如果华人要在“2020宏愿”下享有平等及公平,就必须摒弃这种态度。但他却为这句话做了一个很好的注脚:这必然意味着大马的华人,在独立35年来,已失去了他们所有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社会、宗教和公民权。

    六、政府对华人发展族群教育的“宽容”

    自马来亚独立以来,华人的文化教育在巫统政府坚持推行马来化政策的阴影下,发展得极为艰难,尤其是在高等教育方面饱尝种族固打制之苦。国家发展政策实施以后,国阵政府的某种宽容立场,终于对华裔族群起到了纾难解困的作用。虽然固打制在国立高等院校中仍在继续坚持,但允许各类私立大专院校的成立,确实极大地缓解了华人子弟接受高等教育方面的不公平待遇。为满足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马来西亚私立院校的最早成立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但是,直到20世纪90年代早期,私立院校作为解决固打制下非土著族群子弟接受高等教育难的重要手段,才得到了政府更多的承认。到1997年,政府已在全国批准了约335家私立院校。与此同时,政府还允许这些私立院校与国外大学进行各种模式的合作办学,从而使学生在大大节省教育费用的情况下,在国内就可以获得国外教育文凭。据有关研究,在这些私立院校注册的学生中,有约80%至95%为华裔学生。可见,这一“宽容”政策下受惠的主要是马来西亚华人。

    《1996年私立高等教育设施法令》(Private HigherEducational Institution Act 1996,又译为《1996年私立大专法令》)的颁布,更是有力地推动了国内私立大学的建立,如电信大学(Telecoy),及其后的国能大学(Tenaga NationalUniversity)、国油工艺大学(Petronas Universityof Technology)、多媒体电讯大学(University Multiional and Coy)、马来西亚科学技术大学( 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等。

    在第六个马来西亚计划期间(1991-1995年),政府对华校的拨款也有显著增加。以马华公会创办的拉曼学院为例,与第五个马来西亚计划相比,增加了10倍,即由RM2 000 000增加到RM20 000 000。20世纪90年代中期,拉曼学院扩大了在吉隆坡的校园,在槟城和柔佛建了分校。政府还拨款RM5 000 000支持马华公会旨在帮助在校生,尤其是华人新村在校生的Langkawi项目(the Langkawi Project),该项目于1993年开始,共筹得款项RM25 000 000(不包括政府补助款)。马华公会在华人教育方面所取得的这些成就,再加上为独立中学的其他筹款活动,改善了其与董教总长达10余年的紧张关系。此外,政府还正式承认了拉曼学院颁发的文凭和证书,以使其持有者有资格进入公共服务部门工作。2001年,政府还批准马华公会成立了拉曼大学。除了马华公会支持的学校外,华人民间创办独立大学的事情也获得了进展,20世纪90年代,已有3间学院相继获得创立:柔佛的南方学院(1990年5月31日获注册证书)、加影的新纪元学院(1997年5月28日获得正式批准成立)和槟城的韩江国际学院(1998年7月13日获得教育部批准成立)。三所学院的创建,终于使马来西亚的华文教育再度形成了自己完备的教育体系。

    在华文小学教育方面,《1995年教育法令》废除了《1961年教育法令》的第21条第二款,该条文授权教育部长在适当时把国民型小学(SRJK)改为国民小学。1995年12月18日,教育部长纳吉在国会提呈《教育法令草案》第二稿时,关于华文和淡米尔文教育曾做出如下澄清:

    法令151条维持国民型华小和印小现状。法令151条亦保持60间华文独立中学,如《1961年教育法令》所赋予的地位。对于每年注册证需要更新的一些独中,教育部正在采取步骤让它们取得永久注册证。华文独中学生参加的统考,依据法令151条,亦如《1961年教育法令》,同样维持现状。我需要宣布,华文和淡米尔文将扩展至国民学校,以让更多学生学习这第二个语文。

    我亦高兴地宣布华文和淡米尔文不再安排在课外教导,而是纳入正课时间表内。

    所有私立学校、政府津贴学校及国民型华小和淡小的董事会,在本法令内继续保留。这意味着所有华文独中、教会和改制中学的学监会,在本法案里获得保持。

    通过这一澄清,《1995年教育法令》的颁布,显然为华文教育进一步提供了较为有利的法律依据。至于马来学生学习华文问题,不仅此后在国民学校里要作为“正课”来学习,其实,在20世纪90年代,政府还更加鼓励马来人子弟进入华文小学学习。

    1985年,全国仅有8000名非华裔学生在华小就读,然而10年后即到1995年,据有关统计,在1281所国民型华小中注册的非华裔学生,已达35000名,其中,马来学生为25000名。据有关统计,2005年,在马来西亚华文小学就读的马来人学生已有6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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