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我国正式实施新公司法,放宽了公司的设立条件,允许一人开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一人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在注册程序上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大致相同,主要的区别在于只需提供唯一股东的相关身份资料,无须提供股东的持资比例证明文件。注册完成约需要1个月时间,主要包括以下4个程序:第一步:名称查询。名称查询在名称核准时,公司的注册人需要提供:唯一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拟订公司名称1~5个、拟订公司经营范围的主营项目以及支付查名费。
第二步:验资。验资根据工商局所批准的公司名称,公司的注册人可到银行以该公司名称开设一个临时账户,并将公司的注册金存入该账户。对于“一人公司”来说,最低注册金为10万元,在正式注册前需要全部到位。“一人公司”聘请会计事务所开具验资证明,会计事务所的收费按照验资的比例来收取。一般10万元的注册金收取的费用为2000元左右。
第三步:办照。办照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公司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股东照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的私人印章、其他流程中需要填交的表格等。工商局所收取的费用按照公司的注册金的比例来计算,注册金在1000万元以下的公司按8‰来收取。此外,还需要缴纳公司成立公告费用,视公告刊载的媒体而收费不一。
第四步: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到国税、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3天左右领取不同的《税务登记证》,之后到公司所在地的税务所找专管员报到,报送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办法》供税务备案,填写发票领购申请书,领取发票。
创业者除了申请注册“一人公司”外,还可以通过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方式来成立不需要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例如,个体工商户就具有投资少、风险小、税费低和经营灵活等优势。
“一人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的主要区别在于所得税政策不同。“一人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案例是某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缴纳税款对比情况:某个人独资企业年度实现利润30万元,税后利润全部分配给投资者个人。“一人公司”年度实现利润为30万元,税后利润全部分配给股东个人(均不考虑企业计提公益金和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一人公司”需要缴纳所得税为:企业所得税:300000×33%=99000元;个人所得税为:(300000-99000)×20%=40200元;合计应缴纳所得税139200元。个人独资企业需要缴纳所得税为:个人所得税:300000×35%-6750=98250元。计算结果,“一人公司”比个人独资企业多纳税40950元。
“一人公司”并不是个人创业的唯一选择,创业者在选择经营组织模式时,要多咨询,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目前状况的经营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