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
(3)信息管理基础工作的建立由业务部完成,业务部应在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建立客户信息档案,由业务经理复核签字后,一份保存于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一份保存于公司业务部,业务经理为该档案的最终责任人。
(4)客户的基础信息资料由负责各区域的业务员负责收集。
(5)客户的信息资料为公司的重要档案,所有经管人员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因公司部分岗位人员的调整和离职,该资料的移交作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资料交接不清的,不予办理离岗、离职手续。
(6)客户的信息资料应根据业务员与相关客户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况、随时汇总整理后交业务经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补充。
(7)初期信用额度的确定应遵循保守原则,根据过去与该客户的交往情况、净资产情况、其有没有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跟其他企业之间有没有法律上的债务关系等因素考虑。
(8)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复核和调整,公司市场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反馈的经营状况、付款情况随时予以跟踪调整。
(9)财务部应于月后5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提交给业务部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核对无误后报经主管及总经理批准进行账款回收工作。该表由业务员在出门收账前核对其正确性,不可到客户处才发现问题,有损公司形象。
(10)业务部应严格对照《信用额度表》和财务部报来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进行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对未按期结算回款的客户及时联络和反馈信息给主管副总经理。
(11)业务人员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时,应按照《信用额度表》中对应客户的信用额度和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进行,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
(12)业务员收账时应收取现金或票据,收取银行票据时应注意开票日期、票据抬头及其金额是否正确无误,如有不符时应及时退票并重新办理。收汇票时需要客户在背面签名,并查询银行确认汇票的真伪性;汇票背书时要注意背书是否清楚,注意一次背书时背书印章是否与汇票一致,背书印章是否为发票印章。
(13)业务员对自己经手赊销业务的账款回收全权负责,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访问,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积极采取相应措施。
(14)业务部全盘掌握公司全体客户的信用状况及来往情况,业务人员应将所有逾期应收账款详细陈述于账龄分析表的备注栏上,以供公司参考。
(15)业务员发现有可能坏账时应速报业务主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客户有其他财产可供抵价时,在征得客户同意后立即协商抵价,避免更大损失发生。但不得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再次向该客户发货。
(16)业务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账款进行交接,交接未完的,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
(17)本制度自公布日始执行。
创业者应该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快资金的周转,提高资金的利用率,降低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