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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归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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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文书的父亲是位晚清秀才——如果落魄秀才也算秀才的话。

    大清朝气数将尽的时候,丁老先生的气数也不长了,整日泡在药罐子里,出的气越来越多,进的气越来越少。一向激烈反对儿子学习“西学”的他,面对儿子离家出走赶赴革命,也只是有气无力地说了句“由他去吧”。

    若他知道儿子在自己去世不久后就蹲了大牢,不知是否还有力气从棺材里蹦出来痛骂一番。

    然而丁文书是不惧怕父亲的怨魂的,他连砍头都不怕,还怕什么呢?

    这么说倒也不全对,他唯独怕一个人:他未来的岳父。比起未来丈人的拳头,他的骨头还是软了点,因为这位岳丈大人是开武馆的。

    这门亲事是从小就定下了的,然而女方家住上海,丁文书并未与其谋面。莫名其妙与没有谋面的女子成为未婚夫妻,对接受了新文化教育的丁文书来说是不能容忍的,所以他百般抵制这场封建婚姻——于是乎离家出走还带了点逃婚的色彩。

    他离家那年正是革命快要胜利的时候,算是搭上了末班车。先后去过广州北京好几个城市,虽然一次都没上战场,却也有了些新见闻,学了些新文化。民国二年,他硬着头皮去了上海,原因是他觉得进步青年没去过上海滩简直就像基督徒没去过教堂一样丢脸。

    初到上海滩的时候,为了躲避娃娃亲,他没去那未来岳父家打招呼,而是自己租了个廉价的地下室住着。然而他低估了自己这未来岳丈——没过几天,他便被拎着后衣领从地下室里拖了出来,一路滑行到了岳父家中。

    岳父姓柳,自幼习武,在上海安家之后,开了个武馆做营生。因为多年职业关系,训起人来不怒自威。

    “你两个的婚事是早就定下了的,或早或晚,总要结婚。我虽然只是一介莽夫,还明白‘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亏你还是读书人,这些年圣贤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这个……小婿认为,趁着年轻,应该……”丁文书妄想反驳几句。

    “是啊。趁着年轻,你不好好在床上折腾一番,生几个大胖小子,等到年老力衰,有那个心你还有那个力吗?”

    被岳父无端抢白,丁文书觉得好生没趣。恰巧这时,他那素未谋面的未来妻子——柳小姐出来劝架,说年轻人正是做一番事业的时候,怎能为了儿女情长耽误大好青春?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未婚妻。不管是未婚妻说的话,还是她穿的衣服,都让他大吃一惊。原来,柳小姐同他一样,也是个受过新式教育的“时代青年”。一面之缘,便彻底粉碎掉自己往昔在脑海里臆想出来的那个“传统的小脚女人”形象,反而对这未来妻子产生了不错的好感。

    柳小姐是家里的独女,平日里父母宠爱惯了的。见女儿这么说,柳太公也没了辙,放弃了强行安排婚礼的打算。但是“抗婚之罪”可免,“逃婚之罪”难饶,柳太公对丁文书下了禁足令,不许他去别的地方住,必须呆在柳家。

    丁文书对此没有异议,本来嘛,既然有免费的地方住,谁会心甘情愿出去花钱租房呢?从那以后,他便和柳小姐两人朝夕相对,常在一起谈天论地,说说时事见闻,发表些热血议论,并逐渐找到了共同话题。

    在未婚妻的鼓励下,丁文书开始写文章,褒贬时事。不料一写之下惹了祸,被关进了大牢。

    原以为人生到此为止了,没想到却再次被岳父大人拎着后衣领拖了出来。拖出来的时候,为了彰显文人志气,他还大吼道:“别救我!让我死!让我死!”岳父大人善解人意,一巴掌让他如愿昏死过去,然后扛着回了家。

    醒过来之后,丁文书泪流满面,心想大丈夫立于天地之间,上不能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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