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白色的绢丝手绢大小,包裹了两层,摊开,里面躺着的却是一朵绢花。
粉嫩的杜鹃花,漂亮得跟鲜活的一般。
‘应该是小姑娘家喜欢的东西吧!’秋麦这般想,可这东西对她来说有何用?
为着吃饱穿暖而惆怅,她现在的目标是赚银子,这些花花饰物还真是喜欢不上来。
更何况,她现在的模样吧,蜡黄的皮肤变得光滑了一些,发质也不像以前那样稻草一般,漏风的牙齿长出来了,可离着标致或者漂亮还差了十万八千里,若是带上这么朵绢花出去,总是会很碍眼的。
更重要的是,她不是真的八岁,她已经过了喜欢这些花花饰物的年纪了。
秋麦捧着一朵对她来说一文不值的绢花,脸色神情变幻莫测。
方顺却没看懂她的神情,得意的笑道:“嘿嘿,怎么样,喜欢吧。”
“公子说了,你看到这东西,肯定高兴坏了,这可是他从二小姐手上抢来的。”
“呵呵……”秋麦干笑两声,萧墨白是个不靠谱的,哪有送姑娘家谢礼送这绢花的,也就是秋麦才八岁,山村里也没那么多讲究,若是大户人家,只怕这送东西的人要被打出去不说,以后也不再往来了。
不过,秋麦也知道,萧墨白纯粹的一片好意,有来有往,她送出去一腿狍子肉,好歹不是有去无回了。
“东西我收了,替我谢谢你家公子,以后来拉酒,带上银子就好了。”
不管什么时候,银子总才是最靠谱的。
送走了胡掌柜一行人,秋麦掏出新赚得的五两银子,拿在手中掂了几下,心里美滋滋的。
她有那么一个无敌金手指,酿酒还真是最好的出路,普通的粮食酒萧墨白肯出了这么大价钱,她知道,这也算是萧墨白对他们的小小照顾。
看来她还得想些法子,酿制一些比较有特色的酒。
古韵她是没办法了,可她这个从未来苏醒的灵魂,新奇总还是能够这个时代的人带来不少的。
有些材料现在没有,可就地取材,还是小事儿一桩。
春日里花开的正旺盛,林三叔家的院子边上有两三株桃树。
苗苗看见了,蹦蹦哒哒的就要去捡花花,秋麦拦也拦不住,只能追着小家伙到了树下。
淡淡清香萦绕,风一吹,桃花瓣扑扑簌簌的飘落。
苗苗欢喜极了,抓了满手的桃花瓣儿,咯吱的笑着,蹦着,像是个小精灵一般。
秋麦看着苗苗的小模样,灵机一动,面露欣喜,去问林三婶要了一块干净的纱布,平整的铺在了桃树下。
飘飞的花瓣,扬扬洒洒落在了纱布上,不一会儿,白色的纱布铺上了一层粉色。
收集的花瓣是准备拿来酿酒的,她的第一种特色鲜酿——落桃仙子,即将问世。
……
天气越发的暖和了,厚厚的棉衣换成了夹棉的春衫。
村子里很热闹,田间地头野草都长出来了,白的、黄的野花争相开放着,人们扛着锄头忙活着翻地。
虽然种粮还没有着落,但春种是一年的希望,所有人都干劲十足的期待着新的一年的秋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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